首页 > 热点专题 > 新冠肺炎防控专栏 > 政策要闻

国卫医函〔2020〕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成员:
  现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暂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英文名称为“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简称“NCP”。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2月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版权所有 © 2013 江苏中医药信息网 苏ICP备2020049628号 技术支持:光芒科技  
Copyright @ 2013 www.jstcm.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江苏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江苏省中医药学会、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学会、江苏省针灸学会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1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