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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界代表、委员参加全国两会为中医药发展建言献策
点击次数:3522次2015-3-5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33日起,全国两会在京开幕。图为出席会议的中医药界部分委员合影。左起分别为孟庆才、张其成、陈凯先、王承德、王旭东、王国强、杨金生、周然、洪净、王阶、王新陆、温建民、史大卓、王健委员。

全国两会一直以汇聚民意、共商国是为己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和人民群众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为中国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建言献策。此次,中医药界的代表、委员从中医药立法、中药资源保护、中药产业转型升级、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等多个方面向两会提交了议案。


张伯礼代表:加强濒危药材资源保护

目前,国内外长期无序、掠夺式开发导致我国大量野生中药材资源濒危。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天津中医药大学校长张伯礼建议,加强珍稀濒危中药材资源保护及可持续发展。

    建立完善中药材资源保护的政策法规体系。尽快修订《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或制订《中药材资源可持续利用管理条例》,形成资源分级管理,严格限制或禁止珍稀濒危中药材资源采挖。

    将中药材资源纳入国家战略资源范畴管理,加强珍稀濒危中药材资源的进出口管理。明确资源出口和国内使用策略,制定针对中药材资源出口“红皮书”,实施管制目录;根据中药材稀缺程度,对中药材原料和提取物出口进行等级限制,对濒危中药材禁止出口。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珍稀濒危中药材栽培。完善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和技术服务体系的运行机制,重点对珍稀濒危中药材资源进行长期的、动态的监督和质量管控,保证优质药材原料稳定供应。


雷菊芳委员:整理出民族药资源目录


全国政协委员、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雷菊芳说:“我的第一份提案就是关于民族药的资源保护开发,应按照可使用、限制使用、禁止使用这三类分别制定目录,指引绿色贸易。”

雷菊芳建议,开展民族药用资源的调查,掌握常用品种、稀有濒危品种的资源状况,在市场准入源头设立标准,含濒危植物资源的药物不得开发。以西藏为例,未来3年内应科学、客观地理出三大目录:“西藏自治区可开发利用的生物资源目录”(即资源储量大的品种)、“限制开发利用的生物资源目录”(有一定的资源储量,但开发利用应受到一定限制)、“禁止开发利用的生物资源目录”(濒危、临近濒危的生物资源,如雪莲)。

雷菊芳强调,要引进权威的国际、国内科研机构和专家团队,加盟到我国民族药资源保护事业中,保证权威可靠性。建议及时增补、修订《中国药典》及其他国家标准的品种名录,理清民族地区地产特色资源的“药食同源品种名录”。


司富春委员:制定中药资源保护法


一直以来我国在世界中药资源市场的占有份额不高,原因主要是环境污染引起的药材质量问题等。全国政协委员、河南中医学院司富春教授为此提出,要高度重视环境污染及生态平衡的破坏对中药质量的影响与危害,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研究和治理。

司富春建议,加快制定中药资源保护法,多措并举加强中药资源环境保护。加强和完善资源保护的法制建设和管理,用中药资源保护法加强监督,严厉打击破坏药用植物资源及其生长环境的违法活动。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建立完整的财政支持机制,采取多种途径,确保资源保护规划和措施的实施。设立专门的国家中药资源保护管理机构,制定中药资源保护管理与经营使用的统一机制。


王承德委员:加强政策引导促产业转型升级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顺天德中医医院院长王承德认为,我国中药产业处于起步阶段,挑战严峻,为使其尽快转型升级,亟须进行前瞻性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和政策引导。

建议转变保护理念,促进经典老药的深入研究,体现大数据时代要求,打造具有临床应用价值的现代中药经典品种;制定生产高品质中药的激励政策,以确保中药疗效为出发点实施监管。

制定鼓励中成药品种二次开发的政策。根据当前产业调整需要及中药发展水平,引导中药技术快速提升,可鼓励中成药品种二次开发,以点带面,拉动整个产业链的发展。

完善符合中药特点的技术保护激励制度。专利制度和中保制度在保护客体、内容、方式等都存在差异,专利制度的特点使其擅长于在新药上市前研发阶段发挥作用,而中保制度则更擅长在中成药上市后的二次开发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有必要根据中药自身特点,在各自领域完善这两种制度,使其相互补充、减少冲突、相辅相成,共同构建并强化中药产业技术保护激励体系。

以中保制度作为平台,建立中药协同监管模式,建立中药产业链涉及的相关监管部门定期交流合作的机制,制定联动措施,共同监督引导,形成合力,促进中药产业快速发展。


关彦斌代表:推进资源重组建航母中药企业


全国人大代表,葵花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总裁关彦斌提出,强化政策支持、推进资源重组,建设航空母舰式的中药企业,以政策投入最大限度地激活存量资源、创造中药产业快速发展红利,促进中药产业做大做强。

关彦斌建议,一是制定规划。由国家有关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企业和专家学者参加,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基础上,制定中药航母的建设规划,明确目标、措施、步骤、政策和组织。

二是政策引导。出台针对性较强的产业政策,支持优势企业实现高速发展和技术升级,引导和鼓励一般企业和弱势企业向优势企业靠拢,在税收政策、建设项目、科技开发、产品注册、工商变更等多方面给以全方位、全天候的支持,既放开市场准入,又要优生优育,切实做到支持先进、淘汰落后。

三是典型引路。选择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重组试点,同时选择近些年成功重组的典型项目,认真总结他们的经验,广泛宣传他们的业绩,大力推广他们的做法。

四是强化监管。监管方法应由原来的分散抽验改为现在的分散抽样、集中检验;由“检验-合格率-药品质量公报”模式转变成“检验-探索性研究-综合评价-发警告函或直接飞行检查”模式。

五是加快中医药立法。呼吁加快制定全面系统的中医药专门法律,以保障、促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吴以岭委员:发挥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作用


10年来,我国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重大疾病发病率及死亡率呈直线上升趋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吴以岭指出,我国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必须改变目前重治疗轻预防的倾向,构建完善慢性重大疾病防治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慢性重大疾病防治中的作用。

吴以岭在提案中说,目前,心脑血管病等慢性重大疾病在西方发达国家发病率已呈现下降趋势,而我国仍均持续上升。针对严峻形势,吴以岭提出:中医药在我国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治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与单纯注重人的生物学特征单靶点、单环节治疗且具有较大副作用的西药相比较,复方中药针对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血管病变等多环节、多靶点发病机制系统调节更具有优势,不仅可有效消除致病危险因素,治疗过程也具显著效果。国家“973计划”项目“脉络学说构建及其指导血管病变防治的基础研究”证实,中医药防治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疗效确切,且具有整体调节、未病先防、既病防变、防治结合、简便验廉、用药安全的作用特点和特色,建议在重大疾病防治体系中重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以降低重大疾病的发病率、死亡率、致残率,减少医疗费用。

同时,把重大疾病预防与大健康产业结合发展。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把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疾病预防与大健康产业发展相结合,实现医药养生的有机结合,既促进了医疗卫生体系向预防为主的转变,又发挥了预防医疗与健康产业同步发展的优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王健委员:重视艾滋病中药新药审批工作


近年来,全国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取得了良好的临床效果、社会效益。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具有明显和确切的临床疗效,可以延缓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发病、降低病死率、改善机体免疫功能,治疗机会性感染。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防治艾滋病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王健坦言,在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中,仍存在一个制约其发展的严重问题——艾滋病中药新药严重缺乏,艾滋病中药新药的评审工作严重滞后,急需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并得到解决。

目前,艾滋病中药新药评审标准缺乏与时俱进的指导性文件和规定。目前评审艾滋病中医新药仍然按照2002年制订的《治疗艾滋病中药新药评价问题专题咨询会纪要》进行,已经根本不适应目前行业发展需要。据统计,12年来,只有一个艾滋病中药新药上市,根本不能满足临床需求。另外,药监局药审中心在评审中药时,经常是按照西医西药标准和办法来进行中药的疗效评价;没有考虑中医药自身的特点和优势,认为只有抗病毒才是治疗艾滋病的唯一途径,对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具有优秀民族文化特色的中医缺乏自信。

为此,王健建议:希望重视艾滋病中药新药的评审工作,加快评审进度;对已做完新药临床试验的药物按原要求进行审批,新申报药物按照新规定执行;尽快批准符合要求的新药上市,为更多艾滋病患者服务。尽快对原有“艾滋病中药新药评价问题专题咨询会纪要”进行完善和修订,出台新的“艾滋病中药新药指导原则”,以便企业和有关研发机构参考。有关管理部门还应建立服务意识,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和沟通,紧密配合,做好服务,指导和帮助药企进行新药研究。

此外,王健还建议审评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药审中心应经常邀请不同领域、不同专业的专家进行有关疾病研究进展的讲座。取消目前主审终身负责制制度,改为主审加集体(包括咨询专家)负责制制度,使评审工作按时顺利进行。


陈凯先委员:推动中医药科技原始创新


全国政协委员陈凯先院士作为科技界别代表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科协和科技界联组讨论会上发言,主题是“把发展中医药摆到国家科技战略高度,推动我国科技原始创新”。

陈凯先指出,当前,把发展中医药摆到国家科技战略高度,推动我国科技原始创新,发挥好中医药科技资源的原创优势,意义重大。

中医药是我国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领域,“治未病”“辨证论治”“经络和脏腑”等理论、治则和诊疗方法体系,都具有我国特有的原创思维,蕴含系统生物医学和化学生物学等科学前沿的思想,许多方面走在西方医学前面。

如青蒿素类抗疟新药的研究于20119月获美国拉斯克奖;砒霜治疗白血病,使早幼粒细胞性白血病成为全球第一种可被治愈的白血病;汉防己碱可能成为治疗埃博拉出血热的有效药物等。这些例子都证明,大力开展中医药科技创新研究,可能产生原创性、引领性、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重大科研成果。

陈凯先认为,我国科技虽有快速发展和长足进步,但多跟踪国际潮流研究,引领国际发展趋势和方向的成果很少。为促进我国从科技大国向科技强国转变,需要从国家科技战略层面上加强部署和支持原创性的研究。

陈凯先建议:加强国家科技战略层面的谋划、布局和支持。在国家重大科学计划中,加强中医药创新研究的布局和支持。要打破行业和单位界限,加强传统中医药和现代科技的交叉融合,加强多学科、跨学科的研究。

开展“治未病”研究,引领“疾病医学”向“健康医学”的转变。实现中医健康状态辨识、检测、评价和干预的客观化、数字化,与信息技术和物联网技术等紧密结合,实现移动互联和大数据背景下的“云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的保健与医疗网络。

针对重大疑难疾病,发展中医和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法和技术,在疗效上取得国际水平新突破。发挥中医辨证论治的整体化、个性化特色和中药复方多靶点、多层次作用的优势,针对肿瘤、心脑血管疾病、老年退行性疾病等重大疑难疾病,发展中医和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法、技术和药物,在疗效上取得国际领先或先进水平的新突破。

发言结束后,科技界别不少委员表示,国家对中医药的关注、支持很重要,很多委员对中医药创新研究很感兴趣。希望能打破行业、学科界限,吸纳相关领域人员参与到中医药科学研究中,协同合作,进行跨学科研究。

“在科协、科技界别联组会上讲中医,是受刘延东副总理关于中医药‘五种资源’论述的启发。”会后,陈凯先告诉记者。现在认识中医药的人虽然在增多,但深入了解且有研究者不多,中医药在当代究竟应承担什么责任?发挥怎样的作用?很多人尚未有全面的认识。他希望今后能多些跨界交流探讨的机会,让更多领域的科研人员深入了解中医药。


    许淑清代表:提高中药制剂质量标准

    

    中药为多成分制剂、未知成分多,在现有药品质量标准的基础上确保中药质量难度很大。为此,全国人大代表、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董事长许淑清建议加强中药材基础研究,提高中药制剂质量标准。

    许淑清认为,目前我国中药材种植产业比较落后,存在中药材质量不稳定,中药材有效成分含量降低;中药材野生资源日益枯竭、中药材需求量日益增加、中药材种植水平落后导致部分中药材供不应求;中药材重茬种植问题;中药材重金属、农药残留超标;中药材采收不规范;中药材质量标准要求多年不变等问题。

    许淑清提出,加强传统中药和现代中药科学研究,为中药现代化研究提供政策支持;提高中药质量标准;提高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确保人民用药安全。加大中药安全性再评价工作力度,尤其是重点开展属于基本药物的中药注射剂和中药注射剂大品种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价;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优势医药企业进行产业扩大、整合兼并。

    许淑清建议,科学制定中药材种子种苗质量标准;培育优质高产抗病虫害的优良品种;利用先进科学技术解决中药材重茬种植问题;用科学技术指导生态种植、绿色种植;严格执行科学合理的中药材采收标准;制定科学合理、要求更高的中药材质量标准。


    曹洪欣委员:倡导家庭和个体化中医药诊疗模式

    

    切实解决民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合理的医疗保健需求是全社会面临的战略选择。根据中医“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病后防复”的理念,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与个体化诊疗和“简、便、验、廉”等优势,形成家庭养生防病-门诊治病防变-医院治急病、重病和大病共识,构建家庭-门诊-医院合理分工的中医医疗保健模式,对有效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实现不得病、少得病和晚得病的医疗保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司长曹洪欣建议:首先应把握医改新常态,改革医保政策。改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高、门诊报销比例低导致刺激住院治疗的现状,提高慢性病门诊治疗报销比例,鼓励患者选择家庭与门诊中医药治疗。

    其次,发挥中医诊疗优势,构建医疗保健服务新模式。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中医药知识与医学知识,提高国民科学认识中医药、自觉使用中医药的意识与自我健康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构建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医疗保健体系与医疗养老业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中医、西医协同维护健康、防病治病的运行机制,努力形成家庭-门诊-医院中医医疗卫生保健模式。大力发展慢性病家庭或门诊中医医疗服务模式。完善政策机制,合理配置中医医疗保健资源,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大力发展中医家庭医生与门诊治疗服务,有效缓解大医院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使中医药为提高国民健康水平发挥更大作用。


    唐祖宣代表:在社区卫生机构提供基本中医药服务

    

    全国人大代表、国医大师唐祖宣建议,“如果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能够在社区卫生真正和充分地发挥,对于百姓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就医难题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唐祖宣建议,一要在我国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标准化的中医科、药房、煎药室,配备中医药专业医护人员,配备必要的中医诊疗器具,为群众提供基本的中医服务,明确中医药的社区卫生服务范围和功能定位。二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在社区居民中对中医药的宣传工作,使广大群众认识中医药,相信中医药,愿意以中医药为重要的诊疗手段,要进行多渠道的宣传,包括媒体、板报、网络,真正形成社会各界支持、关心和推动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良好氛围。三要统筹考虑社区中医药服务,保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所需的基本设施设备和人员培训等中医药服务工作的投入,要进一步制定有效措施,出台优惠政策,建立人员和机构保障制度,将中医药优先纳入医保报销和综合考核体系等,使得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得以充分发挥。四要强化人才培养,促进继承创新,建立民间中医合法执业的长效机制,加强中医药人才的培养,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重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的中医药继承创新工作,切实做好当地有一定知名度的老中医的学术继承和经验整理工作,在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中最大限度地保持中医药的学术特色和社会影响力。五要建立和健全社区医疗服务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完善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质控体系,规范中医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吕爱平委员、杨金生委员:打造中医药海外传播平台

      

    当前,中医药“走出去”形势大好,但存在传播途径多,程度浅等问题,有待整合提高。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浸会大学中医药学院院长吕爱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台港澳中医药交流合作中心主任杨金生联名建议:发改委、财政部及时设立中医药国际合作发展专项,优先在“一带一路”区域国家建立中医药服务中心。配合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总体部署,拟在目标国家建立一批中医药海外服务中心。

    建议国标委进一步加大国际标准研究的经费投入,促进中医药产品、技术的标准化体系构建。建立相对完善的中医药服务贸易产业体系,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国际化,开展中医药产品国际标准研制和加强国内标准化研究体系建设,保障我国在今后5~10年的国际传统医药市场竞争优势。

    建议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牵头,发挥专业优势,联合文化部、外交部、教育部、国务院侨务部门和中国致公党等单位,共同打造中医药海外传播平台,以中医药文化为主题,编制中医药海外发展规划,并落实经费,引导、规范中医药文化的海外传播,提升中医药文化在国际传播中的软实力。


    张其成委员:创新中医文化对外传播方式

    

    “中医文化是中华民族的国家文化符号之一,中医文化海外传播应纳入国家战略。”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学院院长张其成建议,创新中医文化对外传播方式,把中医文化纳入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中。”

    “中医文化走向世界,是国家行为,是一个整体工程。把中医文化对外传播作为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途径。”张其成建议,创新中医文化对外传播方式,利用报刊、书籍、电视、网络等大众传播手段,尤其是要重视网络、手机等新媒体的作用,提高传播效果。

    培养中医文化传播人才,在高校开设中医文化海外传播专业,在中医院校开设中英文双语或多语种中医课程,并加大国学课程比重,与国外高等院校或国际机构合作联合开设海外中医文化传播学院等。

    设立中医文化对外传播国家级研究项目,如中医文化的国家符号形象、中医药文化品牌的研究、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数据库建设等。

    发展中医文化产业,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整合跨行业资源,创作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影视、网络等中医文化产品。


    赵步长代表:对中成药价格实施分类调整

    

    目前,中药产业面临一系列挑战,如中药材原料与成药质量问题、“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及科技进步与创新能力不足、国际化市场开拓力弱等,都与中成药价格问题有关。全国人大代表、步长制药创始人赵步长为此呼吁,完善中成药价格政策,构建促进市场正常竞争机制的价格形成机制。

    赵步长建议,对临床效果突出、正在或已进行了系统科技研究、具有国际化基础、并处于微利状态的中成药品种,经备案申报核实后适度提价;对具有主要中药材原料品种GAP供应基地,其规模已达到可满足全部自需的中成药品种,经备案申报核实后适度提价;对价格显高的中成药品种,根据其已在和计划的系统科技研究、完善中药材GAP供应基地、改进生产设施等投入因素,并根据其治疗领域、使用价值、综合成本及药物经济学角度进行科学评估后,实施区别处理。

    将现行政府对医保目录内药品实行最高零售限价规制的方式改为实行报销基准价格,以体现保基本的托底作用。基准价格应客观反映符合国家法定市场准入标准的中成药医保品种的价值,作为医保报销的基准。对于质量、疗效、安全性显著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优质高价值品种,让企业在备案明示其优质价值差异的基础上自行定价。高于基准价部分,原则上应由消费者自付。药品监管部门对低价中标的中成药质量要加强监测,制订跟踪检查原料库房、投料实况,抽查抽检成品内在质量等常态与应急监管方案。一旦发现问题,坚决依法处理。


    温建民委员:提高西医师中成药处方质量

    

    中成药使用广泛,但由于部分西医医师缺乏较为系统的中医药基础知识和对中成药了解,为患者所开中成药处方存在多方面问题。经调查,综合医院中成药在总药品中所占比例达到25%,且70%左右的中成药为西医医师所开。绝大部分综合医院西医医师都有开中成药的处方权,而无需强制性培训、考试、认证或其他类似的准入制度。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骨伤二科主任温建民建议:通过加强系统培训、建立处方检查制度等方法,提高西医医师中成药处方质量。

    纵观西医医师在职业发展过程中,很少有机会接受中医药方面知识的学习。同时,综合医院对西医医师的中成药处方质量监管也不严密。此外,很多中成药药品自身存在着说明书不规范、同类产品过多、药品名称不合理等问题。

    为此,温建民建议:加强西医院校中医药理论教学质量,将中医学课程设置为必修课、考试课,使学生确切认识到中医药学的历史价值和医学价值;对西医医师进行全面、有针对性的继续教育培训,在院内针对西医医师所在科室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即按科室分类培训中成药使用;建立中成药处方权和处方检查制度,可参照抗生素处方权类似的制度,采用结合继续教育、内部培训和考试等手段,颁发中成药处方权证;针对目前中成药说明书不规范的问题,建议在审批环节要求对药品的说明书作改进,对药物组成、配伍禁忌、辨证、药理作用、不良反应等方面制定出强制规范。


    王阶委员:鼓励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应用

    

    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是中医药特色的体现,有助于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随着药品监督管理强化和现代制药高标准化,中药制剂研发遇到了行政审批困难、生产成本过高、特色延续受阻等问题。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院长王阶建议:首先需要政策扶持,在尊重中医用药理论前提下,适当协调政策法规,优化审批方法,简化临床长期使用的古方、秘方、验方的申报程序。建立制剂定价的联动机制,调升院内制剂零售价格与成本价格之间的上浮比例,调动各方积极性。

    其次,整合资源,建设区域配制中心或依靠符合GMP要求的药品生产企,负责区域内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生产和加工,实现各医疗机构制剂品种的优势互补,既有利于保证产品的质量, 又便于监管。扩大调剂范围,使更多常用、急需中药制剂可在符合条件的医院之间调剂使用。批准工艺成熟、应用广泛、疗效确切、毒副作用小的中药制剂列入医保目录。

    第三,转变制剂研发理念。从“供应保障型”向“临床服务型”过渡、从“劳力密集型”向“智能创新型”过渡,生产更有效、经济、人性化的中药制剂。


    李振江代表:创造激励中药企业创新的政策环境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谈到创新,全国人大代表、神威药业董事长李振江感触颇深,他认为,科技创新最终要落实到增加和壮大市场主体上,落实到创造新的增长点上,形成产业规模。他建议,政府要创造激励企业创新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为公平竞争搭建舞台。

    建议为企业创新产品在医保目录、基药目录、招标采购、税收优惠、专利保护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和优惠,实行点对点帮扶,促进企业扩大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实现更高层次发展。及时对侵犯企业专利、诋毁企业声誉,开展不正当市场竞争的行为进行有效打击,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建议尽快推进中医药立法,通过立法确立中医药的法律地位,扶持、保护、促进中医药行业发展。以中医理论为指导,借助现代化科技创新手段,加快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


    刘文伟委员:中药外用药应率先实现国际化

    

    针对我国中成药国际化进程举步维艰的现状,全国政协委员、天津达仁堂京万红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文伟建议,从具有比较优势的中药外用药入手推进国际化。

    刘文伟说,中成药国际化的问题在于,一是大多数内服中成药治疗病种与相对应西药相比在疗效上缺乏比较优势;二是中成药多为复方,很难像西药那样解释清楚是哪种物质在起作用;三是欧美发达国家设置“绿色贸易壁垒”。

    刘文伟建议,一是将中药外用药国际化纳入“十三五”中医药发展战略,国家主管部门选取具有代表性的经典中药外用药进行研究。

    二是激励企业建立国家级中药外用药研发转化基地。鼓励企业实施中药外用药产学研合作,推动中药外用药出口企业的发展。

    三是通过政策引导,扩大中药外用药在国内临床上的应用。国家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和推广中药外用药使用方法的研究,将一些经典中药外用药尽快纳入相应的创面治疗诊疗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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