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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推进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
点击次数:2137次2013-11-12 作者:刘伊婷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2013年,商务部选取甘肃、云南、吉林、湖南、河南、江西、广东7个省份继续推进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争取在“十二五”末实现覆盖全国的目标。

  针对中药材流通领域制假售假现象屡禁不止,中药材流通组织化现代化水平比较低的现状,商务部从2012年开始,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把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电子化,形成“来源可知、去向可追、质量可查、责任可究”的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提升中药材流通质量保证能力和现代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目前,2012年进行试点的保定、亳州、玉林和成都4个城市,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都已取得积极进展,制度标准体系初步建立,中央追溯管理平台和统一软件开发建设完毕,预计明年3月底前将实现覆盖8530个中药材市场内外经营者、35个种植基地、195个中药材经营企业、338个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20家医院和233个药店的目标。

  记者同时从商务部获悉,近年来,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加快了兼并重组与转型升级的脚步。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以来,全国药品流通企业共实施兼并重组329起,涉及金额101亿元;15家药品流通类上市公司共实施兼并重组76起,涉及金额75亿元,在医药类上市公司兼并重组数量上连续3年居首位。兼并重组活动整合了现有药品流通资源,加快了信息化和现代医药物流技术的推广应用,带动了中小企业的转型升级,提高了行业集中度,对全行业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刘伊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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