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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医药学会被遴选为全国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典型
点击次数:2260次2009-12-21
www.jstcm.com                      2009年12月21日                       10:06:13
 
      经过层层遴选,日前江苏省中医药学会正式被全国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列为全国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典型,其工作经验已入编《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事例选编》,由全国指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至各地,供全国各级社会组织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借鉴。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中发〔2008〕14号)精神和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学组发〔2009〕27号)要求,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并由民政部牵头成立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工作。为了进一步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指导小组办公室从各业务主管单位和各省市推荐的先进社会组织中,遴选出了71个先进典型。全国指导小组认为,这些社会组织紧密联系自身特点,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采取灵活多样的活动载体,确保活动目标贴近单位发展、活动内容贴近群众意见、活动形式贴近党员需要,真正做到了规定动作一个不少、自选动作有声有色,使学习实践活动真正成为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联系群众、解决问题、改善服务、谋求发展的自觉行动和实践过程。
    《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事例选编》中,以“坚持精品战略构建和谐学会”为主题,分别从“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努力促进学术繁荣”、“积极开展科普咨询,努力服务人民群众”、“积极加强组织建设,努力巩固学会基础”、“积极做好政府委托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加强信息化建设,努力提升管理水平”、“积极加强秘书处建设,努力增强服务能力”等6个方面,对江苏省中医药学会的先进事例进行了介绍。
      江苏省中医药学会成立于1962年,是全国成立时间最早的中医药学术团体之一。近几年来,学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学会的公益性质,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牢固确立正确的办会方向,认认真真抓质量,扎扎实实搞建设;加强学习,创新机制,改善服务,规范管理;整合资源,集成优势,求精求实,科学发展,充分发挥了学会在全省中医药行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受到会员、专家、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普遍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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